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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武茂荣注册资本:10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602740114265T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95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2
(2026)内0602民初30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美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
2025-07-16
(2025)内0602民初5959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张**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3
2025-05-27
(2025)内0602民初180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绒支行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陈**,张**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4
2025-04-11
(2025)内0602民初2481号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高*
唐**,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孙**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5
2025-04-03
(2025)内0602民初18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绒支行
张**,陈**,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6
2025-03-03
(2025)内0602民初194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7
2024-12-13
(2024)内0602民初5196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高**
内蒙古金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鄂尔多斯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8
2024-12-13
(2024)内0602民初8307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王**
内蒙古金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杜*,鄂尔多斯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郝**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9
2024-12-12
(2024)内0602民初7026号
追偿权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03
(2024)内0602民初5196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高**
内蒙古金地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杜*,鄂尔多斯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李**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5
(2026)内0602民初30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美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2
2025-04-09
(2025)内0602民初1802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绒支行
张**,陈**,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3
2024-12-26
(2024)内0602民初7026号
追偿权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田*
裁判文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0
追偿权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田*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5
2023-11-19
(2023)内0627民初141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李**
裁判文书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6
2023-08-17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
7
2021-09-27
(2021)内0602民初1928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苗**,王**,王**,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8
2020-11-08
(2020)内民申2467号
合同纠纷
王利军、杜丽
王**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9
2019-09-23
(2013)东民初字第716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何**
安阳房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10
2019-01-10
所有权纠纷
原告李林儒
张*,杜*,鄂尔多斯市常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15
2024-03-25
(2024)内民终45号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鄂尔多斯市福海商厦有限责任公司、安**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5-04-01
2024-12-26
(2024)内0603执492号之四
借款合同纠纷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张**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10-09
2024-06-26
(2024)内06执308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分行、张**等合同、无因管理等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4-10-09
2024-05-06
(2024)内06执复143号
民事
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袁**等民事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4-09-26
2023-11-03
(2023)内0603执恢292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马*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258307.30元
执行案件
6
2023-04-24
2023-02-17
(2023)内0627民初39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东胜支行、李**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7-21
2021-09-29
(2021)京02执异226号
国家开发银行等非诉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2-05-09
2021-09-28
(2021)内0602执异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刘*等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2-05-09
2021-04-14
(2021)内民申192号
合同纠纷
王**、折*等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1-05
2021-09-29
(2021)京02执异226号
民事
国家开发银行等非与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鄂东市监处罚﹝2025﹞217号
通过对内蒙古万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检查、对该公司委托代理人询问调查、执法人员提取涉案的相关宣传图片、登记表、转账支付记录、购车协议知:1.当事人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2.当事人在东胜区万达天桥电子屏上进行宣传,宣传内容:康和云璟买好房抽好车(车6个月使用权)超级惊喜谁是锦鲤2025年10月28日第1轮抽车即将开始建筑面积约95-155m2公园学府美宅今年买明年住VIPLINE-04775559988/5569988项目地址/东胜区铁西越山路以西,圣灯公园北侧鄂房预销售证第2024020039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发商所有。3.当事人在内蒙古万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宣传,宣传内容:万正·康和云璟买房抽车鸿蒙智行开回家购房抽车礼上礼,华为座驾属于你有房有车有惊喜,新晋锦鲤就是你万正·康和云璟狂欢HIGH购,氛围拉满,火力全开~,幸福一步到位每累计40组成交客户(40套)抽“华为系”新能源车一辆(6个月使用权)俗话说,嘘寒问暖不如打笔巨款手段再高不如发个礼包万正·康和云璟,四重宠粉惊喜钜惠组合拳,补贴再加码~话不多说,准备好小板凳接下来划(数)重(豪)点(礼):);综上当事人(1)在康和云璟营销中心宣传展板宣传时,未公布砸金蛋活动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及弃奖相关信息等,未公布抽车活动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品信息、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及弃奖等相关信息;(2)东胜区万达天桥电子屏宣传时仅公布了抽车时间;(3)在微信公众号宣传时,未公布抽车活动未公布抽车活动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品信息、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及弃奖等相关信息。4.当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至8月30日举行了两次砸金蛋活动,砸金蛋奖金设置为1万元、5千元、3千元,共计34户消费者获得车位抵用券。当事人在这两次砸金蛋活动中均未对获奖情况进行公示。5.当事人于2025年5月30日开始累积购买万正云璟的消费者,集够40户后开始抽新能源车活动。2025年10月28日当场摇号抽奖,获奖者可获得华为智界S7MAX6个月使用权,该车购进价格209800元,按照同期市场同等价值车辆租赁费用计算,租车软件(携程、飞猪)上同价位新能源汽车(鸿蒙智行问界M5、AITO问界M5)日租价为220元/天,6个月使用权价值为39600元,该华为智界S7MAX车辆6个月使用权价值不超过五万元。当事人对抽新能源车活动现场进行了公证并通过内蒙古万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微信公众号对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53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2
东住建罚字(2025)BY-4-009号
未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未进行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处以叁万元整(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7-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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