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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蜘蛛山镇刘阳农资经销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蜘蛛山镇蜘蛛山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阜蒙市监处罚{2024}242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蜘蛛山镇刘阳农资经销处(经营者:刘阳)于2024年1月15日在晟枭科技发展(辽宁)有限公司购进3吨好利佳牌掺混肥料(进价3490元/吨,售价3750元/吨)进行销售, 2024年3月29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对其销售的好利佳牌掺混肥料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基数为3吨,样品数量为4千克。2024年6月13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管服务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4707402000354)并当日向当事人送达。该报告检验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蜘蛛山镇刘阳农资经销处(经营者:刘阳)销售的好利佳牌掺混肥料总氮含量为19.57%,标准要求为26%,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提出复检要求,至案发时止,3吨好利佳牌掺混肥料已全部销售,共获利780元,货值总价为11250元。当事人接到检验报告后公告召回,但未能召回该化肥。
1、罚款人民币7875.00元 ,上缴财政。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80.00元,上缴财政。 共计罚没款人民币8655.00元。
7875.00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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