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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韩喜春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4792703707X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曹安路393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9
(2025)沪0114民初194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唐**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2025)沪0114民初19476号
劳动合同纠纷
唐**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6-10
(2018)沪02民终251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杨*
吴**,田**,李*,马**,辽宁辽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17-12-17
(2017)沪0114民初38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杨*
吴**,田**,李*,马**,辽宁辽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3
2017-12-08
(2017)沪0114民初38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辽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4
2017-08-22
(2017)沪0114民初38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吴**,田**,杨*,李*,马**
裁判文书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5
2017-08-14
(2017)沪0114民初38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6
2017-05-07
(2017)沪0114民初38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吴**,田**,杨*,李*,马**,辽宁辽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6-29
2018-05-30
(2018)沪02民终251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杨*与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辽塔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4-01-24
2014-01-24
(2013)嘉民四(民)初字第1083号
劳动合同纠纷
曾**与上海长江斯迈普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嘉处〔2025〕142025007520号
经查,当事人注册成立于2006年8月11日,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31C73-2028),主要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及电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工作。当事人与上海佳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兆业公司”)签订《佳兆业上海馨品嘉苑项目2024-2025年度电梯维保外包合同》,约定由当事人负责对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启源路855弄的馨品嘉苑小区内20台电梯实施日常维护保养服务。 2025年7月9日20时33分41秒,当事人维保人员丁XX按计划对该小区7单元设备代码为1103101142020080017,注册代码为31103101142020080117的电梯开展半月保项目的维护保养工作。其到该电梯后,先行在手机端操作维保工单至21时03分58秒结束,再至楼顶的机房开展维保,未对该台电梯的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以及底坑环境、底坑停止装置等项目开展维保。综上,当事人对该台电梯开展半月维保时,未按照《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的规定对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以及底坑环境、底坑停止装置等项目开展维护保养工作。 根据当事人与佳兆业公司签订的《佳兆业上海馨品嘉苑项目2024-2025年度电梯维保外包合同》,该合同委托服务期限自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相关委托服务费为打包价,服务费未具体区分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项目等类别,支付形式为每月支付,故当事人上述行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且截止2025年7月28日佳兆业公司实际未支付相关维保服务费用,故认定本案无违法所得。 案发后,当事人于2025年7月18日对上述该电梯开展了全项目的维护保养工作,并于次日对该电梯进行了全面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自检结论:自检合格。
罚款3.0000万元
3000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5
2
沪市监金处﹝2025﹞282025000388号
根据智慧电梯显示,当事人维保的上海临源物业有限公司电梯(设备代码是31103101162024120065)半月保《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表》在序号为1,维护保养项目(内容)“机房、轮滑间环境”,维护保养基本要求“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2025年1月22日和2025年2月19日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在序号为2,维护保养项目(内容)“手动紧急操作装置”,维护保养基本要求“齐全,在指定位置”,2025年2月5日检查结果显示“不适用”。根据电梯的出厂资料“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电梯)(证书编号:TSX311002220200003)的产品名称显示为:无机房乘客电梯。根据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上述电梯设备品种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电梯监督检验报告附页检验项目序号为6,A1.2.1.2“机房通道门及警示标志”,检验结果为“无此项”;序号为43,A1.2.4.7“手动紧急操作装置”,检验结果为“符合”。根据智慧电梯显示,当事人维保的上海畅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在序号为6,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检测”,维护保养基本要求“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检测系统有记录”,2025年1月22日71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和2025年2月6日87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22日70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91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2日和2025年2月6日88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89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和2025年1月22日93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在序号为9,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维护保养基本要求“工作正常”,2025年1月22日71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和2025年2月6日87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22日70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91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22日和2025年2月6日88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89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2025年1月8日和2025年1月22日93号楼电梯维保检查结果显示“已保养”。根据涉案电梯最近一次上海市金山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均显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定期检验报告附页检验项目序号为6,A1.2.3.4“门旁路装置”,检验结果为“无此项”;序号为7,A1.2.3.6“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检验结果为“无此项”。经核实,当事人的维保人员对上述电梯实施维护保养时,实际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实施相应维保项目且存在维保记录与实际维保情况不一致、编造维保记录的情况。
没收违法所得0.20000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10000.00元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8
3
沪市监嘉处﹝2023﹞142023006585号
经查,斯迈普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了《电(扶)梯设备安装协议》,当事人接受委托后,总共2次与自然人陈德林签订了《安装工程内部承包派工单》,将上述项目转委托给陈德林。至案件调查期间,上述2个电梯安装项目均已完工且2台电梯均已检验合格。
罚款6.000000万元
60000.00元
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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