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卟二嘉初心水果捞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金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024MADKLT790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镇纺织路学府小区2号楼19号车库(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宁市监处罚〔2026〕23号
案源登记后,经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果酱”9袋,超范围经营自制酸奶,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本案因当事人使用的9袋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果酱”在淘宝购买无法提供全部购买记录,经执法人员比对同类商品市场平均价格为45元一袋,货值金额共405元。过期原料“果酱”所制产品已下架。且营业收入是现金加线上支付的方式,售出商品包含其他合法商品,存在一人购买多种商品的合并支付情况,无法查清违法所得。东宁市卟二嘉初心水果捞店(朱金华)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2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2.现场照片27张,证明现场见到的情况;
3.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小经营备案表复印件2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质;
4.询问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
5.当事人朱金华身份证照片1份、证明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承担完全法律责任;
6.当事人使用的原料“果酱”的淘宝交易记录1份(共6张),证明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果酱”来源情况。
1.对于东宁市卟二嘉初心水果捞店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食品行为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2.对于东宁市卟二嘉初心水果捞店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对于东宁市卟二嘉初心水果捞店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食品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果酱”9袋;
3000.00元
-
2026-06-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