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黑钻网咖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2802MA759MJN23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建设花苑西门南侧16-18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德市监处罚﹝2025﹞15号
经查,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咖销售的:好猫(招财猫1600)2.2条、娇子(宽窄好运)1条、天子(金)10包、芙蓉王(硬蓝新版)0.7条、黄金叶(乐途硬)0.9条,合计5个品种5.8条卷烟。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咖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无法确定准确销售时间。该案货值金额为:1.品种规格:好猫(招财猫1600);数量(条):2.2;零售价(元):180;合计(元):396;2.品种规格:娇子(宽窄好运);数量(条):1;零售价(元):300;合计(元):300;3.品种规格:天子(金);数量(条):1;零售价(元):200;合计(元):200;4.品种规格:芙蓉王(硬蓝新版);数量(条):0.7;零售价(元):350;合计(元):245;5.品种规格:黄金叶(乐途硬);数量(条):0.9;零售价(元):200;合计(元):180;共合计:5.8条,金额:1321元。好猫(招财猫1600)2.2条,进货价158元/条,共347.6元;娇子(宽窄好运)1条,进货价263元/条,共263元;天子(金)10包,进货价167.48元/条,共167.48元;芙蓉王(硬蓝新版)0.7条,进货价300元/条,共210元;黄金叶(乐途硬)0.9条,进货价175元/条,共157.5元;合计进货价1145.58元。由此得出:零售价1321元-进货价1145.58元=违法所得175.42元。以上内容有制作的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照片、笔录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咖的货值金额为:1321元,执法人员建议对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咖做出违法经营总额35%的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处罚如下:1。处以462。4元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175。4元。
462.40元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2
西德令哈市监罚字﹝2024﹞3号
经查,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吧销售的:利群(楼外楼)1.4条、泰山(青秀)3条、双喜(莲香)1条、云烟(福)4条、好猫(猴王磨砂)5条、黄鹤楼(硬银紫)3条、云烟(硬苁蓉)0.7条、兰州(硬如意)1条、黄山(硬记忆)1条、红塔山(硬经典100)2条、贵烟(硬黄精品)3条、黄山(新制 皖烟)2条、娇子(软阳光)5条、贵烟(金百合)3.6条、延安 (硬)5条、泰山(宏图)4条、钻石(金玉兰)3条、利群(软长嘴)1条。是当事人分别从坤谊烟酒超市、江南百货分批次购买,无准确购进日期,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无法确定准确销售时间,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该案货值金额为: 序号品种规格数量(条)单价(元)合计(元) 1利群(楼外楼)1.4200280 2泰山(青秀)3140420 3双喜(莲香)1150150 4云烟(福)4130520 5好猫(猴王磨砂)5110550 6黄鹤楼(硬银紫)3140420 7云烟(硬苁蓉)0.713091 8兰州(硬如意)1110110 9黄山(硬记忆)1100100 10红塔山(硬经典100)2110220 11贵烟(硬黄精品)3140420 12黄山(新制皖烟)2140280 13娇子(软阳光)5100500 14贵烟(金百合)3.6100360 15延安(硬)5100500 16泰山(宏图)4110440 17钻石(金玉兰)3170510 18利群(软长嘴)1360360 合计48.76231 据此计算的违法经营烟草的货值金额为6231元,因当事人未制作销售记录,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以上内容有制作的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照片、笔录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二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五十七条“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吧的货值金额为:6321元,不足5万元,执法人员建议对当事人德令哈黑钻网吧做出违法经营总额25%的处罚,建议做出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1580。25元罚款。 2。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1580.25元
海西州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8
3
﹝海西﹞文综当罚字﹝2023﹞C-000001号
执法人员检查该网咖巡查日志时发现其巡查日志内2023年11月22日巡查情况存在不规范填写的行为,执法人员进入该网咖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22时01分,巡查日志22日内容已填写至24时,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场内有较多人员吸烟。该网咖未建立规范的场内巡查日志,对吸烟者未进行劝阻。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警告的处罚。
0.00元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11-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