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新敏静痘敏斑皮肤护理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兰巧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123MA0R60485U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城关镇盛乐街东侧盛乐家园住宅小区4-2-1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市监处罚〔2023〕102号
2023年1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交叉检查组对和林格尔县新敏静痘敏斑皮肤护理中心进行现场检查,在货架上发现标称为鹤山市舒柏雅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ME时代水娃娃套组(ME时代水娃娃肌底原液)”,粤妆20170521,批号9L2002,限用日期至2022年11月19日,共计17盒。标称为广州市新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凝萃鲜颜家居套组(凝萃鲜颜弹肤精华液、凝萃鲜颜弹肤面膜)”,粤妆20161246,批号07F2F010,限用日期至2023年7月6日,共计5盒。标称为广州市新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盈润通透组合(盈润通透美肌水、盈润通透雪肌露)”,卫妆准字29-XK-1003号,批号05F1LX,限用日期至2018年7月9日,共计1盒。标称为广州奥蓓斯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圣诗蔓浓缩型精华液”,规格10mIX9,卫妆准字29-XK-3235号,生产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保质期3年,共计1盒。标称为广州市新东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静颜家居修护套组(静颜修护软肤水、静颜修护洁肤乳、静颜修护面贴膜、静颜修护舒缓霜)”,粤妆20161246,批号07D4S02,限用日期至2022年1月14日,共计4盒。现场可以提供所有化妆品的供货方资质、化妆品备案信息,可提供“凝萃鲜颜家居套组”、“ME时代水娃娃套组”的购进票据、购进记录,未能提供“盈润通透组合”、“圣诗蔓浓缩型精华液”、“静颜家居修护套组”的购进票据、购机记录。现场将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进行扣押。
1.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
2.罚款10100元人民币
10100.00元
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