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金丰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育朝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69HQ54X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东南隅村安裕市场大厅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10-09
(2022)津0101民初9197号
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云南白药集团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天津市蓟州区金丰副食店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4〕147号
经查,“焙烤调理奶油”是2023年2月10日,从天津泰通元满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共购进5盒,进货价格为8.5元/盒,销售价格为13元/盒。超过保质期后仅销售了投诉者购买的1盒,剩余4盒均已在未超过保质期内售出。违法所得13元,货值金额13元。执法人员给现场负责人朱霜出示投诉人在2024年3月17日在该场所购买的“焙烤调理奶油”1盒的购买照片以及交易记录,该照片内容显示“焙烤调理奶油”1盒,生产日期2023年1月28日,保质期12个月,现场负责人朱霜对投诉人在该场所购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情况表示认可。当事人上述行为符合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构成要件。
1、罚款2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3元。
20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