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惠万家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普美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322MA6MX8CG7M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昌路72号鑫和大城A区3幢1单元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楚双处罚〔2025〕136号
2025年8月24日,双柏惠万家超市经营者普美秀从一送货上门人员处以1.50元/粒的价格购进标称“南孚?聚能环4”5号无汞碱性电池(有效期10年,生产日期及批号:2025-03,执行标准:GB/T 8897.2,企业名称: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厂址:福建省南平市工业路109号)50粒,摆放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双柏县妥甸镇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文昌路72号鑫和大城A区3幢1单元1室双柏惠万家超市销售,售价为2.00元/粒。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别,双柏惠万家超市销售的上述标称“南孚”电池不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生产产品,系假冒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南孚”注册商标生产产品。2025年9月2日案发时,双柏惠万家超市尚未售出上述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电池。按销售价格计算,双柏惠万家超市涉案销售侵犯他人“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电池50粒、货值金额为100.00元。
一、没收侵犯“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5号电池50粒;
二、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00.00元
双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