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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虎宁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301MA6XFXXK38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4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206交罚﹝2025﹞22号
2025年 6月 13日至 10月 30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分别依法对陕 CF11685、陕 CD68589、陕 CF88515、陕 CF80057、陕 CD60882 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调查取证,证据显示上述车辆驾驶员均通过曹操出行平台接单运营,该平台属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负责宝鸡地区网约车运营相关业务。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行为,合计 5次。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的行为构成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行为。
处以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2
陕0206交罚﹝2025﹞14号
2025年 3月 10日-2025年 5月 20日,宝鸡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对陕 C8G587、陕 C6365T、陕 C088B5、陕 CF08801、陕 CD39888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对车辆及驾驶员进行调查取证,证据显示驾驶员均通过曹操出行 APP接单运营。经核查曹操出行 APP主体为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优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行为,合计 5次。
处以贰万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6500.00元
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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