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云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02MABWY40M2X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88号2幢1层南面(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6
(2026)浙1081民初6287号
王**
陈**,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2
2026-05-18
(2026)浙1081民初6287号
王**
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陈**
温岭市人民法院
3
2026-05-07
(2026)浙1081民初6287号
王**
陈**,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
温岭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台市监处罚﹝2025﹞2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5.1.6和2025.1.10的预制调理鸡腿,产品标签上标注“加工方式:速冻预制调理(非即食)”“执行标准号:GB19295-2021”“保质期:12个月”“净含量:220克”“储存条件:-18条件下冷藏”,“食用方法:可以选择多种烹饪方式,空气炸锅、烤箱(20分钟)”等信息;但未标示营养标签,也未注明生制或熟制等信息。具体生产情况:2025年1月6日,生产奥尔良味和藤椒味的预制调理鸡腿各100包(1个/包);2025年1月10日,生产奥尔良味和藤椒味的预制调理鸡腿各100包(1个/包)。当事人生产上述预制调理鸡腿共400包,其中用于检测的样品及因包装有漏气未对外销售的次品有80包(案发时有47包散装放在仓库,其他次品当事人称已处理),可对外销售的合格品为320包。2025年1月8日和1月11日,当事人将上述生产的奥尔良味和藤椒味预制调理鸡腿320包,发货销售给网店,价格4.5元/包,销售金额(违法所得)1440元。案涉预制调理鸡腿合格品无库存,货值金额144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从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元整(¥1440);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陆仟肆佰肆拾元整(¥6440)。<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浙江台州市绿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从轻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元整(¥1440);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陆仟肆佰肆拾元整(¥6440)。
5000.00元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