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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玉锦电梯销售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明伟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05683206133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15号金谷大厦A2栋8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36号
现查明,2026年5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恩施市舞阳中学开展特设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台[梯11鄂Q2147(17)和梯11鄂Q2148(17)]的季度维保记录单,在2026年5月4日保养人员签字1人:谢添,用户签字:龚德秒,查看机房监控记录显示维保人员谢添并未进入机房对机房、滑轮间环境,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驱动主机,制动器各销轴部位,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动监测,制动器间隙,编码器,限速器各销轴部位,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紧急电动运行装置等项目进行维保。用户管理人员龚德秒未实际到场进行监管。 同时查明,当事人2024年12月只派维保人员谢添一人对恩施市舞阳中学曳引驱动乘客电梯2台[梯11鄂Q2147(17)和梯11鄂Q2148(17)]进行维保。 另查明,当事人2025年10月28日与恩施市舞阳中学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维保曳引式客梯2台[梯11鄂Q2147(17)和梯11鄂Q2148(17)],时间至2026年10月27日,费用7200元。因恩施市舞阳中学未给当事人结算维护保养费用,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00元。
10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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