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鹰潭市明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林木录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209694542X1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沿江大道天洁晨宇云轩小区11号楼0101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5〕407号
2025年9月16日,接省广告监测平台报告,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在鹰潭大厦外墙发布违法广告。经核查发现,鹰潭市明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为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广告制作方。2025年10月20日,我局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2025年10月17日,执法人员对授权委托人林明辉进行询问调查,围绕当事人涉嫌发布的违法广告行为收集证据材料,制作询问笔录一份,确定其违法事实。2025年10月21日案件调查终结。 调查认定的事实: 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广告制作、代理及发布等,办理了营业执照。2025年9月16日,鹰潭市信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鹰潭大厦外墙张贴宣传海报使用“年收益6%确保六年 即买即办证 即买即收益等”字样,涉嫌发布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行为,发布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内容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行为。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故未载明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经核查发现,上述宣传画海报为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委托其制作发布。当事人制作宣传画提供一张物料结算单,显示广告费用为731元。自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江西星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积极配合,已经拆除了上述违法广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广告费731元;2.罚款1462元。共计罚没款2193元。
1462.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3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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