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雷鹏 | 注册资本:300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108MA384D496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江新区直管区桑海产业园慈菇路(瑞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办公楼(1–4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23
(2025)沪0115民初92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瑞皇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1
(2025)沪0115民初505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瑞皇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3
2025-05-13
(2025)赣0502民初323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齐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4
2024-10-15
(2024)赣0192民初39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陈**,益阳市三超塑胶竹木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5
2024-09-25
(2024)赣0192民初36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江西吉荣智能管业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6
2024-03-15
(2024)赣0192民初1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7
2023-09-01
(2023)赣0192民初2486号
合同纠纷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宜春江宏建材有限公司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8
2022-11-01
(2022)皖1823民初1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县军远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泾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04
(2025)沪0115民初920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瑞皇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
2025-10-28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瑞皇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3-03
2022-11-01
(2022)皖1823民初1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县军远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29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3-03
2022-10-11
(2022)皖1823民初17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县军远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2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2-10
2023-01-12
(2023)皖1823执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泾县军远塑胶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洪宇管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稽五处罚﹝2023﹞5002号
当事人生产无任何中文标识标贴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给予责令改正。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2022年)》第五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第二条、裁量基准第(一)项第3目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处货值金额一点二倍罚款计人民币伍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58464元整),上缴国库
当事人生产无任何中文标识标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58464.00元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