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州区东乐家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燕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2N68F7X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东关街128号三洲药业综合楼一层9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罚【2023】322号
现查明,甘州区东乐家超市未对店内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没有对过期食品进行相关处理,过期食品仍在食品售卖货架上摆放,且与其他未过期食品混放,玉米味软糖(散装,770克,生产日期2022/09/30,保质期8个月),进货价5.5元/500克,零售价是7元/500克;大白兔奶糖(散装,120克,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24日,保质期为12个月),进货价是6.8元/500克,零售价是8.5元/500克;霸王鱼两袋(净含量90克/袋,生产日期均为20220811,保质期均为12个月),进货价是2.6元/袋,零售价是4元/袋;油炸花生两袋(净含量130克/袋,生产日期均为20230101,保质期均为8个月)油炸花生进货价是3元/袋,零售价是4元/袋;以上四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28.82元。 当事人购买食品原料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我局已经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9月15日前改正,经2023年9月15日复查,当事人购买食品原料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已改正。
1.对甘州区东乐家超市进行了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2.对甘州区东乐家超市你单位处以 5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5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6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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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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