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迅嘉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景超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01MA7MLNXN5P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鹅湖村罗家塘小区聚龙湾家园902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萍市监处罚﹝2026﹞25号
经查,2025年1月1日萍乡市迅嘉电梯有限公司与萍乡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对该公司使用的共6台电梯(其中3台设备代码为:311010301201910701、311010301201910702、311010301201910703)进行维保,主要服务内容有:电梯定期检验项目与计划进行服务;每15天进行一次的规范化保养;提供设备损坏时的及时修复服务等。合同期限为一年,费用为人民币250元/台/月,合同约定维护保养费总金额为1.8万元,合同约定维保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0日;当事人《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TS3336201-2025)于2025年3月21日有效期终止,该许可证到期后当事人未申请延续行政许可,也未办理新《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025年3月21日后,当事人考虑到与萍乡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定的《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到2025年12月30日才终止,便擅自继续为萍乡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服务直到2025年9月8日萍乡市嘉乐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新合同后才停止。 2025年05月16日,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萍乡市博昌实业有限公司内运营使用的三台载货电梯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监督抽查,经检测,三台载货电梯的维保存在以下问题: 一、报告编号:ZTWB-202505-01-015(设备代码:311010301201910702): 1.序号7旁路装置闪烁灯安装在轿顶,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失效,与维保记录序号9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正常不一致; 2.电梯3层存在扒门停梯现象,与维保记录序28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接触良好不一致; 3.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该隐患属于《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中有关电梯规定重大事故隐患;(05月01日出具) 二、报告编号:ZTWB-202505-01-016(设备代码:311010301201910703): 1.序号7旁路装置闪烁灯安装在轿顶,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失效,与维保记录序号9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正常不一致; 2.电梯15层、14层、7层存在扒门停梯现象,与维保记录序号28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接触良好不一致; 3.导靴上油杯无油,与维保记录序号13油杯油量适宜不一致; 4.地坑环境脏乱,照明失效,与维保记录序号30底坑环境清洁、照明正常不一致; 5.5层紧急开锁装置缺失,与维保记录序号27层门门锁自动复位不一致;(05月01日出具) 三、报告编号:ZTWB-202505-01-014(设备代码:311010301201910701): 1.序号7旁路装置闪烁灯安装在轿顶,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失效,与维保记录序号9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正常不一致; 2.电梯4层存在扒门停梯现象,与维保记录序28层门门锁电气触点接触良好不一致;(05月01日出具)。 现查明,当事人对上述电梯的维护保养未达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维护保养要求。上述电梯单次半月维保费用为125元,经计算违法所得共计375元,当事人在我局结案前已将上述安全隐患整改完毕。
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叁佰柒拾伍元整(375元); 2.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罚没两项共计人民币:壹万零叁佰柒拾伍元整(10375元)。
10000.00元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