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河津市西光德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晓佳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8826862680784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河津市铝东路北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河)应急罚﹝2025﹞危化07号
025年6月5日,河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津市西光德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移动式静电接地仪报警失效1项违法违规行为
2025年6月5日,河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河津市西光德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移动式静电接地仪报警失效1项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河)应急现记〔2025〕危化26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河)应急责改〔2025〕危化26号、《调查询问笔录》(二份)。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河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5-07-09
2
(河)应急罚﹝2023﹞危化12号
2023年6月26日,本机关根据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危化科执法人员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核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1、加油机内三角法兰未跨接,有渗漏现象。
2023年6月26日,本机关根据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危化科执法人员组织有关专家现场核查时,发现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1、加油机内三角法兰未跨接,有渗漏现象。河津市西光德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五仟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河津市应急管理局
2023-07-26
3
河津市监处﹝2023﹞186号
罐内库存柴油从山东省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购进了33.54吨(40147.38升),购进价6.9元/升。该加油站抽检前最后一次于2022年12月7日从山东省东营华联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购进了车用柴油2.25吨(2693.25升),购进价为8293元/吨,购进价合计18659.25元。购进时罐内库存为10323.92升。该批次抽检不合格柴油共计13017.17升,销售价格为7.05元/升,于2023年1月6日销售完,销售金额为91771.04元,共牟利1876.75元。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车用柴油合格证、进货发票和过磅单。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营业执照复印件1张、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张、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复印件1张、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受委托代理人身份及主体资格;2、现场检查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现场经营情况;3、委托代理人询问笔录1份、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恒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验报告编号J63223SHA0062、委托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No:SY2023100401、销售台账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柴油的事实;4、过磅单复印件2张、进货票据复印件1张、手写欠条复印件1张、富海集团车用柴油(VI)合格证复印件1张:证明该批次柴油进货数量和进货价格违法事实以及该批次柴油出厂合格证明;5、进货票据复印件1张、富海集团车用柴油(VI)合格证复印件1张:证明购进该批次前罐内库存的柴油10323.92升是合格产品;6、进货票据复印件1张、富海集团车用柴油(VI)合格证复印件1张:证明现场检查时销售的柴油是合格产品与抽检的柴油不是同一批次。以上证据由该加油站负责人董亚辉签字,予以确认。7、司机询问笔录1份、司机身份证复印件1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张、情况说明1份:证明河津市西光德加油站不存在主观故意销售不合格柴油的事实。以上证据由司机胡妙杰签字,予以确认。
罚款9.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92000.00元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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