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柳江区雄翔电动车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龚彦华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1MA5LYRCF37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粮所门面8-1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江市监处罚〔2024〕197号
经查实,2024年7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随机检查店内摆放的5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此5辆电动自行车均为同一厂家生产,两边均未安装有脚踏动力装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规定。 当事人于2024年5月18日从广东雅迪机车有限公司以1000元/辆购进上述5辆雅迪牌电动自行车;以1300元/辆的价格进行销售;为满足客户需求,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用工具拆除电动自行车脚踏动力装置后摆放在店内销售后摆放在店内销售,5辆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6500元,至案发当日当事人未销售。
对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或者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经我局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销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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