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龚海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0765837259X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路15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18
(2021)桂0105民初562号
劳动争议
龙**
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4-23
(2024)桂0103民初24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甘国标、闭兰沙
彭**,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2-08
2021-12-25
(2021)桂01民终6416号
劳动争议
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龙**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27
2018-12-12
(2018)桂01民终7740号
劳动争议
陈**、南宁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04
2021-03-31
(2021)桂0105民初562号
劳动争议
龙**与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8919.16元
民事案件
4
2019-12-12
2018-04-25
(2017)桂01民终7333号
劳动争议
唐**诉南宁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1061.93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31
2018-05-09
(2018)桂0105民初1907号
不当得利纠纷
谭*、赵*等与南宁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5-11-30
2015-11-30
(2015)江民一初字第1143号
劳动争议
南宁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黄**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862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4-12-29
2014-12-29
(2014)江民一初字第1836号
劳动争议
黄**与南宁协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卫医罚﹝2024﹞38号
1.2021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保管患者的门诊病历资料。2.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15日为患者实施无痛人流手术+阴道前后壁3D束带修复术+会阴体3D束带修复术+阴道壁囊肿剥除术,2023年8月15日为患者实施宫腔镜下双侧输卵管插管通液术+宫腔镜下宫腔粘连分离术+腹腔镜下盆腔粘连松解(分离)术+腹腔镜下双侧输卵管整形术+腹腔镜下肠粘连分离术+腹腔镜下左侧输卵管系膜囊肿摘除术,2023年8月31日为患者实施CO?阴道粘膜修复+宫颈纳囊摘除+宫颈粘膜修复+宫颈管粘连分离术,2023年9月11日为患者实施3D生物束带阴道紧缩术+双侧小阴唇修复术等手术时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3.2023年8月1日、4日、5日,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使用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型号JLT-MD500A)为患者实施半导体激光(蓝光)、半导体激光(红光)治疗。
1.2021年8月30日至2023年11月6日,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保管患者的门诊病历资料。2.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8月15日为患者实施无痛人流手术+阴道前后壁3D束带修复术+会阴体3D束带修复术+阴道壁囊肿剥除术,2023年8月15日为患者实施宫腔镜下双侧输卵管插管通液术+宫腔镜下宫腔粘连分离术+腹腔镜下盆腔粘连松解(分离)术+腹腔镜下双侧输卵管整形术+腹腔镜下肠粘连分离术+腹腔镜下左侧输卵管系膜囊肿摘除术,2023年8月31日为患者实施CO?阴道粘膜修复+宫颈纳囊摘除+宫颈粘膜修复+宫颈管粘连分离术,2023年9月11日为患者实施3D生物束带阴道紧缩术+双侧小阴唇修复术等手术时未按规定告知患者替代医疗方案。3.2023年8月1日、4日、5日,南宁城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使用半导体激光治疗机(型号JLT-MD500A)为患者实施半导体激光(蓝光)、半导体激光(红光)治疗。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5份;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等为证。
40000.00元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9-26
2
南卫医罚﹝2023﹞17号
2023年4月10日,为患者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时,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2023年4月10日,为患者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时,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以上事实有1、现场笔录1份;2、询问笔录3份;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等为证。
27000.00元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07-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