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果利伊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宏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4MA59A4TT1J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兴华路自编炭步工业区10号3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02
2022-01-29
(2022)粤0114民初2748号
加工合同纠纷
广州果利伊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市佳赋食品有限公司等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花市监处罚〔2025〕1021号
我局2025年7月30日收到广东省抽《检验报告》(NO:SP2507912)检验结论:菌落总数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8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并送达上述《检验报告》,收集相关资料。当事人承认上述报告中不合格鲜香牛肉(麻辣味)是其生产的,并向省局申请复检,但因不合格项为微生物项,不得复检。我局于检查当日立案调查,并扣押了现场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上述牛肉干产品60袋(72克/袋)。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25年6月17日生产上述不合格牛肉产品共102袋,于2025年7月14日被广东省局抽检共20袋,60袋被我局扣押,其余22袋被当事人自检、送检消耗了。销售价5.38元/袋,省局抽检付款107.6元。涉案货值为548.76元,本案违法所得为107.6元。当事人知晓被抽检不合格后,自行把余下的12袋留样产品送检,检测结果为合格。
当事人生产检验不合格的鲜香牛肉(麻辣味)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产品尚未出厂销售也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涉案货值不足3000元并已进行了整改,其行为符合《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我局决定减轻行政处罚如下:1、处以罚款2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7.6元,合计罚没款20107.6元;2、没收抽检不合格的牛肉干60袋(72克/袋)。
20000.00元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