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黄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兰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26MAE7EMNNX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凤山中路28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汝市监处罚〔2026〕33号
2025年12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照职权对汝阳县黄兰口腔门诊有限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1台牙科综合治疗机,型号ZA-208D,产品注册号:粤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550156号,生产日期170830,生产厂家佛山市南海区置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有合格证,合格证上登记了生产厂家、产品型号、产品系列号、出产年月和检验员签名。
经调查,当事人向我局出示了涉案医疗器械的购买时的销售合同、和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上第2页三注意事项中表明“建议牙科综合治疗机的使用期限为五年,超过期限可能会导致管路老化、功能失效,甚至可能造成事故的发生,请与有资质的医疗器械回收单位联系,及时淘汰或更换新设备”。通过当事人出示的证据材料,证实涉案医疗器械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购买单据上显示涉案产品是当事人于2017年8月24日从洛阳置安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数量1台,金额9000元/台,货值金额计9000元。
(一)责令停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二)没收过期的牙科综合治疗机1台;
(三)处以20000元罚款。
20000.00元
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