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新乾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215033045M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良村镇良村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30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税**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2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57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任**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3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58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任**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4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186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许**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5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56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穆**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6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59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税**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7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187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税**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8
2023-11-29
(2023)黔0330民初5255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穆**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9
2023-11-28
(2023)黔0330民初5231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任**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10
2023-11-28
(2023)黔0330民初5163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刘**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习水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5-05-23
民间借贷纠纷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2015-05-23
民间借贷纠纷
尹**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庞**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3
2014-12-06
民间借贷纠纷
王**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习水县前兴煤矿有限公司,庞**,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7
2025-04-07
(2025)辽0191民初13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794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4-02-28
2023-12-29
(2023)黔0330民初4713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曾**与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30
2023-12-29
(2023)黔0330民初4499号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马**与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3-07
2021-12-27
(2021)黔03民终11167号
劳动争议
税**、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3-07
2021-12-27
(2021)黔03民终11169号
劳动争议
任**、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3-07
2021-12-28
(2021)黔03民终11149号
劳动争议
税**、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2-03-07
2021-12-28
(2021)黔03民终11155号
劳动争议
刘**、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2-03-07
2021-12-27
(2021)黔03民终11145号
劳动争议
任**、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2-03-07
2021-12-27
(2021)黔03民终11162号
劳动争议
刘**、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2-03-07
2021-12-23
(2021)黔03民终11161号
劳动争议
陈**、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4﹞习自然执第63号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习水县良村镇良村村建设习水县良村镇华航煤矿建设项目(又名:习水县良村镇华航煤矿兼并重组项目),该项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占地面积为27843.51平方米(合41.7651亩),建筑面积为5001.22平方米。该项目修建的办公大楼(工业广场)、污水处理站、风井工业广场于2009年3月开始建设,2012年10月份修建完毕并投入生产建设。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7843.51平方米(合41.7651亩); 2、处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玖仟玖佰捌拾壹元整(¥279981元)。
279981.00元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4-10-21
2
遵习环罚字﹝2024﹞25号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危废间内存放有废机油约180公斤,其他废油约20公斤未计入台账,危废交接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未如实记录有关信息。
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
140000.00元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4-09-11
3
习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5号
2024年5月9日,我大队两名执法人员在对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1.该公司住宿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4.5条之规定;2.该公司厂房未设置室外消火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5条之规定;3.该公司厂房未设置室内消火栓,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1.7条之规定;4.该公司厨房与其他区域分隔处未设置乙级防火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4.1.3条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条之规定
给予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遵义市习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08
4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4﹞135号
1.检查组2024年4月29日通过井下现场核查、地面查看监控视频和复听语音通话记录,发现总回风巷CO传感器4月29日22时11分前被移动到回风斜井行人通道进风流中,不能真实监测总回风巷CO数值;2.煤矿2024年3月27日8点班在+1045m东机轨大巷掘进工作面违规动火作业;3.煤矿在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使用的PZ-5型干式混凝土喷射机属于《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三批)》中禁止使用的设备;4.煤矿+1077m中部车场存放有一台混凝土喷浆机(产品铭牌不能识读),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5.《回风斜井(新)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永久支护采用喷浆支护,初喷距离迎头不大于20m、复喷滞后迎头不大于40m,检查组2024年4月29日现场检查时,回风斜井(新)初喷段距迎头约125m,回风斜井(新)巷道全长约158m,均未复喷,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6.《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喷浆支护滞后工作面迎头不超过40m,检查组2024年4月29日现场检查时,喷浆支护滞后运输上山掘进工作面迎头约100m,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7.《煤矿电机车司机操作规程》规定机车运行中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检查组查阅副平硐2024年4月28日17时56分监控视频,发现煤矿蓄电机车司机采用顶车方式运输材料(共顶推8辆矿车),机车驾驶室未前置,蓄电机车司机不能观察前方人员、车辆、道岔及障碍物等情况;8.煤矿未对新入职人员高中强、赵兴权开展安全培训就安排下井作业,其中高中强于2024年1月27日开始入井作业,赵兴权于2024年2月19日开始入井作业,但煤矿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5日才对高中强、赵兴权开展新员工入职培训;9.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上岗作业:张天平于2024年4月3日至4日在回风上山(新)掘进工作面实施探放水作业,未取得探放水特种作业操作证;吴红建、赵复春于2024年4月16日入井开展机电设备巡检工作,2人未取得井下电气特种作业操作证;黄晗于2024年2月在+1045m东机轨大巷掘进工作面操作掘进机掘进作业,未取得掘进机特种作业操作证;10.煤矿拒不执行监察指令:2024年1月19日至2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异地执法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原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原习水县工业和能源局共同对煤矿开展检查,提出了“查阅2024年1月19日中班入井检身记录,黄晗为掘进机司机(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问题并下达了黔煤安监执六处〔2024〕15001号现场处理决定书。但黄晗2024年2月20日至28日仍然操作掘进机在+1045m东机轨大巷掘进作业,未取得掘进机特种作业操作证;11.煤矿未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规定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分管井下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8个,机电副矿长不得少于7个,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检查组2024年5月1日查阅煤矿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总工程师刘永军2024年3月份实际入井带班3个、2024年4月份实际入井带班4个,安全副矿长揭大育2024年4月份实际入井带班0个,机电副矿长曾永超2024年3月份实际入井带班4个、2024年4月份实际入井带班0个,掘进副总工程师李貌2024年3月份实际入井带班2个、2024年4月份实际下井带班1个,通防副总工程师杜波2024年3月份实际入井带班1个、2024年4月份实际入井带班0个,机电副总工程师尤华2024年3月份实际入井带班4个、2024年4月份实际入井带班1个,带班个数均少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规定且无相关情况说明;12.《回风斜井(新)炮掘进作业规程》规定该巷道断面分二次装药起爆,第一次起爆炸药量22.2公斤、第二次起爆炸药量27公斤,煤矿爆破《四人联锁报告副卡》记录显示:2024年3月29日回风斜井(新)掘进早班放炮装药量为48公斤、中班放炮装药量为28公斤、夜班放炮装药量为72公斤、4月6日回风斜井(新)掘进早班放炮装药量为48公斤、中班放炮装药量为48公斤;13.+1045m东机轨大巷340m处溶洞涌水、溃砂,煤矿未分析查找水源和导水通道;14.煤矿+1045m东机轨大巷安设的带式输送机机尾10米内无急停拉线。
合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拾叁万贰仟元整(¥532,000.00)
532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6-19
5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4﹞158号
煤矿在+1045m东机轨大巷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型号:DSJ80/40/2×75)的堆煤保护装置(型号:GUJ30)的传感器触头距下部胶带上带面1120mm,大于500mm标准。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14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6-19
6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4﹞133号
煤矿在+1045m东机轨大巷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型号:DSJ80/40/2×75)的温度监测装置(型号:GWD42(A)、热电偶感应式传感器)未监测驱动滚筒,温度监测装置失效。
责令停产(建)整顿15日(整顿煤矿管理团队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排查带式输送机防打滑、跑偏、堆煤等保护装置和温度、烟雾监测装置的安装、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并处罚款人民币捌拾伍万元整(¥850,000.00)
850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4-06-19
7
遵习环罚字﹝2024﹞9号
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副平硐井下掘进时遇到溶洞,导致突发矿井废水涌出流入收集池,因收集池无法容纳突发溶洞矿井水,工人为了避免影响正常的机电设备使用,采用水泵抽取方式将矿井水排入雨水管道,致使未经处理的矿井水排入外环境。
罚款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
39000.00元
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2024-05-10
8
黔﹝遵﹞煤安罚﹝2023﹞34号
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良村镇华航煤矿(习水县华航煤矿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设置风筒传感器,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未设置风筒传感器、+1077m中部车场一氧化碳传感器强检过期(有效期为2023年9月21日)、主要通风机自2018年停产至今重新投入使用后未按规定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主要通风机房未安装轴承温度计、设计为自燃煤层,抽放系统、人行平巷十二号支管和主平硐七号支管未安装一氧化碳传感器、正在使用的瓦斯抽防管、矿用10平方电缆未进行阻燃抗静电检测检验、副平硐掘进工作面作业时临时支护作业规程规定前探梁为3根,现场前探梁只有2根,未按照作业规程作业违法违规案。
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万玖仟元整(¥79,000.00)
79000.00元
遵义市工业和能源局
2023-12-28
9
﹝2023﹞习自然执第99号
根据省级2023年卫片图斑违法线索(图斑编号:5203301783、5203301860),我局于2023年11月17日对当事人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现查明:当事人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良村镇良村村白果湾组建设贵州绿洲红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习水县良村镇华航煤矿建设项目瓦斯抽放站、空压机房及坑木加工房(均为彩钢棚),瓦斯抽放站于2023年7月动工,于当月完工,空压机房及坑木加工房,于2023年3月动工,于2023年6月完工。根据第三方测绘机构贵州玖创勘测有限公司提供的勘测数据,上述彩钢棚占地面积为1.2023亩(801.5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01.53平方米。 经核实,该项目瓦斯抽放站、空压机房及坑木加工房(均为彩钢棚)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采矿用地)、耕地(旱地),未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该项目已纳入习水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项目库。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1.2023亩(801.53平方米); 2、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彩钢棚(建筑面积801.53平方米); 3、处罚款人民币玖万零贰佰陆拾捌元整(¥90268元)。
90268.00元
习水县自然资源局
2023-12-01
10
黔矿安监执六罚﹝2023﹞194号
1.从业人员违章作业:(1)2023年10月24日早班,副平硐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现场作业人员违反《副平硐进入煤系地层掘进期间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施工顺序,在未进行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先清理迎头矸石。(2)2023年10月24日早班,副平硐掘进工作面综掘机停止工作后综掘机司机未将切割头落地。(3)2023年10月24日早班,副平硐掘进工作面一名现场作业人员将自救器挂在距离工作地点100m的地方,未随身携带。2.煤矿提供虚假资料:煤矿提供的《+1045东机轨大巷掘进工作面瞬变电磁法超前探测报告(第一循环)》中掘进方向、底板方向物探成果图使用《运输上山(联络巷)掘进工作面瞬变电磁法超前探测报告(第一循环)》顶板方向、掘进方向物探成果图代替。3.《副平硐进入煤系地层掘进期间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空顶距超过800mm时必须进行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2023年10月24日早班,检查组入井检查时发现副平硐迎头空顶距超过2m,未及时支护。4.煤矿安排工人无证上岗作业:煤矿安排周荣凯、肖胜祥、张恒华施工+1077m-+1045m运输上山中部车场第一循环探放水钻孔,未持有探放水特种作业证。5.+1077m-+1045m运输上山中部车场穿过溶洞,巷道穿过后煤矿未按规定进行壁后围岩注浆处理。6.煤矿未在2023年10月15日、10月20日对+1077m-+1045m运输上山中部车场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自动切换试验。7.副平硐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运输机运输,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没有设过桥。
1.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2.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3.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4.处罚款人民币捌万元;5.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6.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7.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合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肆仟元
478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3-11-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