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飞龙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000754207557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金桥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路西(停车场大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3
(2025)赣0124民初58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进贤县人民法院
2
2025-11-04
(2025)赣0124民初58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安市鸿兴汽车修理厂
卞**,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进贤县人民法院
3
2023-05-16
(2023)湘0523民初98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邵阳县人民法院
4
2022-06-24
(2022)豫1403民初4254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5
2022-06-09
(2022)豫14民终2998号
合同纠纷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张*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4-26
(2022)浙0282民初414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邢**,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慈溪市人民法院
7
2022-04-11
(2022)豫1421民初398号
其他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张*
民权县人民法院
8
2021-04-28
(2021)豫16民终2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1-02-04
(2021)豫1424民初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袁*,袁**,刘**,袁**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薛**,宁陵久通物流有限公司,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柘城县人民法院
10
2020-10-21
(2020)豫1422民初40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睢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25
2022-06-25
(2022)豫1403民初4254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王**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884.9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7-12
2022-06-29
(2022)豫14民终2998号
合同纠纷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张*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4079.53元
民事案件
3
2022-06-22
2022-04-26
(2022)浙0282民初414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邢**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28
2021-03-01
(2021)豫1424民初4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袁**等与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3559.9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5-31
2021-05-18
(2021)豫16民终208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周口市邦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5-31
2021-03-16
(2021)豫1623民初1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口市邦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祥润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与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9067.09元
民事案件
7
2021-04-12
2021-04-09
(2021)豫1403执255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郑**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1-03-10
2021-02-01
(2020)豫1402民初11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薛**、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03-10
2021-02-02
(2020)豫1402民初111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与薛**、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9061.85元
民事案件
10
2020-12-11
2020-09-22
(2020)云01民终6503号
修理合同纠纷
昆明碧海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翟**修理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交执禹非﹝2026﹞00027号
超限运输
罚款500
500.00元
禹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16
2
绍路政罚﹝2026﹞03127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20日02时1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边沥线5K+300M右侧检查时发现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捌拾伍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捌拾伍元整。
5385.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2
3
绍路政罚﹝2026﹞036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3日02时25分,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边沥线3K+100M左侧检查时发现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零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邮政银行上虞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零陆元整。
4206.00元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4
J371722202500117
2025年03月14日16时31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南环路对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张西朋驾驶的豫NE0101(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韩超****、刘东岗****向张西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张西朋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告知当事人执法活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检查发现:该车为四轴载货汽车,运输木片从曹县至单县,执法人员现场与当事人张西朋共同测量,实际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63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630mm,并拍照取证,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张西朋涉嫌违法的事实,讲明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途径,听取张西朋陈述申辩,其要求当场处理。以上有勘验照片为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14
5
J371722202500044
2025年01月08日 14时01分,单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单县东外环路对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张西朋驾驶的豫NE0101(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韩超****、刘东岗****向张西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并告知其有申请回避的权利,XXX表示不申请回避,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告知当事人执法活动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经检查发现:该车为四轴载货汽车,运输木片从商丘市至单县万都,执法人员现场与当事人张西朋共同测量,实际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为4540mm,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40mm,并拍照取证, 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张西朋涉嫌违法的事实,讲明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法律救济途径,并听取张西朋陈述申辩,其要求当场处理。以上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照片,影像资料为证。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单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08
6
商交综执罚字﹝2025﹞第1205008号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黄色豫NF5045)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案
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5000.00元
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2025-01-02
7
丰交路执﹝2024﹞1460号
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丰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22
8
豫商睢交运罚(2024)01099号
豫NA3051车辆不按规定检测和维护
处以壹仟元
1000.00元
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22
9
371721202400537
2024年08月18日 16时30分,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国道105线728公里750米处对李可可驾驶的豫NB9291(黄色)重型普通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张金升15160317074、吴绍15160317036向李可可出示了《行政执法证》, 检查发现:李可可驾驶的豫NB9291(黄色),所属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现从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卸完货物返回到河南省商丘市。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注明的核定尺寸为10390毫米×2550 毫米×3810毫米,经执法人员对照《道路运输证》《机动车行驶证》该车为重型普通货车,16时40分执法人员将该车引导至超限站内与驾驶员李可可实际测量该车周围加高2米仓栅,实际车辆为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员李可可亲口承认为了方便拉货改变了车辆用途。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商丘市金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涉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案
5000.00元
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8-18
10
豫商睢交运罚(2024)01027号
豫NB864挂车辆不按规定检测和维护
处以壹仟元
1000.00元
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03-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