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荣盛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潘永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3427MA62RH0U9M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宁南县披砂镇白鹤滩大道9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凉宁市监处罚〔2025〕93号
2025年7月13日,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谭和平、杨鑫,依法亮证后在宁南县荣盛食品经营部负责人潘永梅的陪同下开展投诉举报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该店有消费者投诉的脆薄片,执法人员在现场也未发现别的食品过期,该店现场不能提供消费者投诉脆薄片的进货票据。该店负责人口述她们销售过程中未向消费者提供刺鼻难闻的塑料袋,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有白色塑料袋和黑色塑料袋,黑色塑料袋只用于包装卫生纸等非食品。2025年07月29日,我局依法对宁南县荣盛食品经营部负责人潘永梅开展了询问调查,并提取了相关证据。\n调查认定的事实:1.宁南县荣盛食品经营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情况属实;2.2025年07月06日,该店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脆薄片”数量为1袋,销售价为1.00元/袋,进价为0.6元/袋;3.上述食品是该店分别从西昌市庐山批发市场内鑫鑫超市购进,不能提供相应进货票据;4.消费者提供付款凭证及购买商品“脆薄片”的视频及图片证据。
1.警告;\n2.罚款人民币3000.00元(叁仟元整)。
3000.00元
宁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