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鑫 | 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77CP5W3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2229号天华广场城市综合体商业办公综合楼221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1-27
(2025)新0103民初13452号
委托合同纠纷
蒋**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2
2025-11-19
(2025)新0103民初1332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陈**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3
2025-11-18
(2025)新0103民初13139号
委托合同纠纷
王**,苏**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4
2025-11-03
(2025)新0103民初13145号
委托合同纠纷
董*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5
2025-11-03
(2025)新0103民初13138号
委托合同纠纷
董*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6
2025-10-31
(2025)新0103民初660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吾哈丽汗·阿布都克日木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7
2025-10-29
(2025)新0103民初660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吾哈丽汗·阿布都克日木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8
2025-10-27
(2025)新0103民初132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9
2025-10-27
(2025)新0103民初1325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10
2025-10-23
(2025)新0103民初12144号
租赁合同纠纷
杨**
新疆盈瑞美一天商贸有限公司,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2
2023-06-05
(2023)新0103执273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毛*、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66675.43元
执行案件
2
2022-04-23
2022-03-16
(2021)新0103民初994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2723.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1-13
2021-10-18
(2021)新0103民初1141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陆**等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6-23
2021-05-31
(2021)新0103民初5079号
委托合同纠纷
新疆广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6-02
2021-05-22
(2021)新01民终1542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广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2-20
2021-01-20
(2020)新0103民初10829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新疆广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王**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9
2020-12-17
(2020)新0103执3246号
民事案件执行
王**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59112.00元
执行案件
8
2020-12-09
2020-12-07
(2020)新0103执异48号
民事案件执行
王**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01
2020-11-27
(2020)新0103执893号
民事案件执行
王**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1-05
2020-10-29
(2020)新0103执异36号
民事案件执行
王**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民事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沙市监经处〔2022〕70号
经查明:新疆雅露达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雅露达公司),负责克拉玛依西街2229号天华广场城市综合体的物业服务工作。雅露达公司在该商业广场5层设有物业办公室,负责充值水、电卡。执法人员通过核查财务账目,查阅售电系统及询问项目经理等方式,查明雅露达公司的售电标准为一般业主缴纳**元/千瓦时,**超市缴纳**元/千瓦时的电费,**公司缴纳**元/千瓦时的电费,现有90余户租户在该公司缴纳水电费。经核对财务账目,该公司2019年收取1373701.01元电费,向国家电网缴纳1397087.81元电费;2020年收取1109160.97元,向国家电网缴纳1250999.3元电费;2021年收取1494586.86元,向国家电网缴纳1410044.76元电费;2022年1-5月收取4610179.71元,向国家电网缴纳541,374.53元电费。
(一)电费高于政府定价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现行一般工商业用电不满1千伏售电标准为“谷价**元/千瓦时、平价**元/千瓦时、峰价**元/千瓦时”,雅露达公司的售电价格标准明显高于政府定价,可以确定该公司高于政府定价向商户收取电费。
(二)违法所得计算
(1)执法人员前往克拉玛依西街2229号天华广场实地调查,通过调取财务账目,查询电费账单,核实该公司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使用电量、缴纳电费及收取的电费总量、销售电费。
(2)雅露达公司再建的西环国际项目从2020年开始建造至今,每年施工用电由该公司负责,由于两个项目的出资人多数有关联关系,为方便核算,雅露达公司将该项目的电费只记账,但未实际收费,2020年记账电费为110582.27元,2021年记账电费为321358.18元,2022年1-5月记账电费为87593.99元。应从2019年1月-2022年5月收取的总电量中扣除。
(3)雅露达公司按0.45元/千瓦时,收取业主205个电表的电费,经核算未超出该公司实际缴纳电费。2019年代收代缴1006824.87元,2020年代收代缴750656.3元,2021年代收代缴785602.93元,2022年1-5月代收代缴353827.15元。应从2019年1月-2022年5月收取的总电量中扣除。
(4)2023年4月6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乌沙市监责退﹝2022﹞70号《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将电价降低至国家标准,并将多收的电费退还给业主。
依据公式:“(售电单价-平均单价-0.026)X售出度数=违法所得”计算,雅露达公司2019年多收取133,860.07 元,2020年多收取87,835.42 元,2021年多收取144,860.62 元,2022年1-5月多收取78,218.69 元。经核实,该公司2019年1月至2022年5月均缴纳13%的增值税,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税,2%的地方教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二、处违法所得的一倍罚款:387,465.8元;
387465.80元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