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虎林市联利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4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宫振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30381762720477L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宝东镇宝兴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5-27
2022-04-28
(2022)黑0381执6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虎林市联利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寿县人和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0-12-31
2020-11-17
(2018)黑0381民初2058号
买卖合同纠纷
虎林市联利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益海嘉里(密山)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374.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1-15
(2018)黑0381民初205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虎林市联利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益海嘉里(密山)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12-30
2018-11-28
(2018)黑03民辖终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密山)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税稽三罚〔2025〕7号
存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事实。总计取得虚开发票5份,发票代码2300212130,发票号码00463994-00463998,票面金额4,651,376.15元,税额418,623.85元,价税合计5,070,000.0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9年3月2日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第二十二第二款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规定,应认定为虚开发票的行为。
对其单位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行为处以罚款302,000.00元。
302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09-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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