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超骏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饶文革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3MA482FU559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新华路办事处洧水路中段6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郑巩交超罚字(2025)第100236号
郑州超骏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A8709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巩义市S235线河洛镇神北(由北向南)非现场执法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设备记录。
责令改正 罚款
25500.00元
巩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2
豫郑巩交超罚字(2025)第100237号
郑州超骏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豫A8709A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载货行驶至巩义市S235线河洛镇神北(由北向南)非现场执法点时,经治超动态称重检测设备检测并自动报警提示该车涉嫌超限运输,被动态称重设备记录。
责令改正 罚款
23500.00元
巩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3
杭路政罚﹝2025﹞7675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0月16日04时10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12+530检查时发现郑州超骏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郑州超骏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
256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7
4
豫郑密交执超罚字﹝2024﹞第305011号
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处罚
1000.00元
新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