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碧江区利民平价药房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娟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602MA6FA9FF94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瓦屋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碧市监处[2023]73号
经调查:铜仁市碧江区利民平价药房销售的三瓶药品“十滴水”生产企业为四川省通园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为育林,国药准字Z51021430(OTC),功能主治: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产品批号:210108,生产日期:2021.01.11,有效期至:2022.12.,当事人是2020年8月4日从贵州鼎圣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当时进货量为5瓶,进价为2.4元每瓶,截止2023年3月28日,当事人共销售了两瓶该批次药品,销售价格是3元每瓶,由于该药品主要药效是解暑,当事人销售出去两瓶该批次药品十滴水时间在2021年夏天的时候,剩余的三瓶已被扣押,这三瓶药品“十滴水”货值金额为9元(3瓶X3元/瓶)。
当事人经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有两种规格,一种是5ml的共计26支,另外一种是2.5ml共计5支,规格为5ml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赣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42号,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42006,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53142006,注册人/生产企业:江西科伦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生产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联系电话:0795-2171858,生产批号:批20220219A1,生产日期:20220219,失效日期:20250217。规格为2.5ml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赣食药监械生产许20150042号,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20153142006,技术要求编号:国械注准20153142006,注册人/生产企业:江西科伦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注册人住所/生产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医药工业园,联系电话:0795-2171858,生产批号:批20211230A4,生产日期:20211230,失效日期:20241228。当事人是2022年12月份左右购进的,规格为5ml的进货量是26支,进价是0.2元每支,规格为2.5ml的进货量为5支,进价为0.2元每支,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进货单据,该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的销售价格是0.3元每支,这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货值金额为9.3元(31支X0.3元/支),因为有顾客需求,当事人就采购了这一批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用来销售,当事人未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1页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合法的事实;
证据二:当事人提供的负责人宋娟霞身份证复印件1份1页,证明负责人身份的事实;
证据三:当事人提供的贵州鼎圣药业有限公司销售清单复印件1份1页,证明了当事人购进药品十滴水进货数量、进价等相关信息的事实;
证据四:现场笔录1份3页以及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超期药品十滴水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拍摄的照片2份2页,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时发现当事人在其经营的铜仁市碧江区利民平价药房销售有超过保质期药品十滴水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的事实;
证据五:询问笔录1份5页,证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药品十滴水和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罚款2.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5000.00元
铜仁市碧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