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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红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200MA5MX6DU07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航三路10号金壶园1栋1-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308交罚﹝2025﹞0218号
2025年10月09日10时06分,灵川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石绿文,张玲玲等人(执法证号分别为45031701,20030817036)在G357线K1302+500M处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秦海芳驾驶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车辆桂BC0628从潮田乡运载石渣至大境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此趟运输活动收取(或者约定收取)运费尚未支付。桂BC0628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204000358。秦海芳从业资格证号为452322198006111817,该趟运输由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此趟运输车辆运载的货物明显超出车厢栏板高度,秦海芳没有采取遮盖篷布等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经核实,该车为首次违法,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违法程度为情节轻微。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灵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09
2
桂0207交罚﹝2025﹞0064号
2024年04月17日13时57分,郭承雪驾驶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B26523货运车辆途经柳城县凤山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9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8吨,超限率为25.81%。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100.00元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3
桂0207交罚﹝2025﹞0069号
2024年04月22日09时32分,郭承雪驾驶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B26523货运车辆途经柳城县凤山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3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12吨,超限率为38.71%。
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
600.00元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4
桂0207交罚﹝2025﹞0067号
2024年04月20日14时24分,郭承雪驾驶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B26523货运车辆途经柳城县凤山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40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9吨,超限率为29.03%。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5
桂0207交罚﹝2025﹞0066号
2024年09月10日08时07分,郭承雪驾驶柳州荣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B26523货运车辆途经柳城县太平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39.8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交规〔2024〕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公路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管理办法(修订)从轻减轻处罚计算规则的通知》(桂交法规函〔2024〕463号),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8.82吨,超限率为28.45%。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
100.00元
柳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5-01-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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