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春艺园茶聚茶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玉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C0Y69089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康安路34号2号综合楼1-2层205号商服A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市监处罚[2024]19号
经查,哈尔滨市道里区春艺园茶聚茶具店于2023年5月20日,销售一饼标注福鼎白茶的预包装茶叶,外包装标签标注:产品名称:私房茶(紧压茶饼);产地:福建·福鼎·磻溪;产品原料:福鼎大白茶;净含量:350克;产品执行标准:GB/T 31751;贮存方法:在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的条件下贮存;保质期:在符合贮存条件下适宜长期保存;生产日期:2009年4月6日。该茶叶外包装标签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未明确标注保质期,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09年4月6日,早于标注的执行标准GB/T 31751的发布日期2015年7月3日。当事人自述涉案茶叶是从福鼎的茶农处购进,购进的金额为265元,2023年5月20日售出的价格为500元。当事人表示购进茶叶的用途为自用,未进行进货查验,未查验供货者资质证明,未进行进货记录,未留存进货凭证,能够提供出供货者名称为雷赛花,但无法提供出联系方式。关于涉案茶叶标注的生产日期早于标注的执行标准GB/T 31751的发布日期,当事人表示其不清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并称可能是2015年新标准发布后,茶农将茶叶换了新标签,并将新的执行标准打印在了新标签上。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本案证明复印件1份;经营者李玉春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本案违法主体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春艺园茶聚茶具店,经营者李玉春有接受我局调查的资格。
2.2023年5月23日现场笔录、2023年5月24日询问笔录、2023年11月4日询问笔录、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实物图片2页、涉案产品经确认的微信转账记录。上述证据证明当事人构成了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经营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以及经营食品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违法行为,同时证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