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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志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冠军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MA2J387K4X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农垦场22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环慈罚﹝2025﹞12号
当事人慈溪市志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在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农垦场224号实施了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未报批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204,33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肆仟叁佰叁拾元整(¥204,330.00)
204330.00元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20
2
慈溪综执罚决字﹝2024﹞第002117号
2024年11月12日,当事人慈溪市志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经慈溪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慈溪市周巷镇农垦场*号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至被查处时,现场堆放的建筑垃圾约为3000立方米。当事人慈溪市志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周巷镇农垦场*号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已构成擅自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行为。现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清除建筑垃圾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上述罚(没)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户名:慈溪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账号:*)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
70000.00元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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