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庆市龙凤区布奇母婴用品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苏秀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603MA7DW9X190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大庆市龙凤区龙腾路22号东城领秀D-2-1-10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监处罚〔2026〕364号
2025年3月11日,当事人在微信账号“AA百湖孕婴”朋友圈发布“Dr.巢博士复合酶滴液(食品添加剂)”产品广告宣传,宣传内容为“促进胃肠消化 助力营养吸收 减少过敏发生 缓解食物不耐受”。经调查,“Dr.巢博士复合酶滴液(食品添加剂)”产品外包装没有上述功效宣称,当事人没有证据证明该产品具有上述功效。截至2026年5月25日,涉案产品销售共计9瓶(298元/瓶),丢失1瓶,返厂6瓶。涉案广告为当事人自行制作上传,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故本案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均为当事人。 当事人提供了“Dr.巢博士复合酶滴液(食品添加剂)”的进货票据、供货商营业执照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另产品外包装标签标注有产品名称、配料表、原产国、经销商、地址、电话、使用方法、适用范围和使用量、生产批号、贮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要求。依据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当事人存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罚款800元。
800.00元
-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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