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天润生活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106MAAC90U57P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丰文大道临10号附1号,附2号,附3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6
(2024)渝0106民初6247号
劳动争议
黄*
沙坪坝区天润生活超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
2024-04-29
(2024)渝0106民初6247号
劳动争议
黄*
沙坪坝区天润生活超市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沙坪坝市监处字(2023)68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2月9日以5.2元/袋的价格从重庆众信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匠世家牌腊豆干(净含量200克,生产日期2022年11月21日,保质期270天,制造商四川万合鑫食品有限公司)25袋,以6.8元/袋的价格在经营场所销售。至2023年9月5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有1袋未售出,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2023年8月18日后即已过期),执法人员现场扣押的上述食品货值金额为6.8元。经查询经营者收银机系统,上述批次匠世家牌腊豆干超过保质期后销售1袋,销售收入6.8元。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货值金额13.6=6.8*2元,违法所得6.8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匠世家牌腊豆干1袋;2.罚款5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6.8元。
责令消除影响,罚款
5000.00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