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竹瓦四季春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腊松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125MA4896AY9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浠水县竹瓦镇街道村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浠水市监处罚〔2025〕132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入驻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开始按要求在手机上进行日管控、周排查相关记录填报。2025年7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酒店投资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4日日管控目录未见任何填报记录,周排查目录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7月13日也未见任何填报记录,未落实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日管控、周排查工作制度。本局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2025年8月4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酒店进行回访检查,当事人仅对2025年7月15日的日管控进行了填报,其他制度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填报,同时也未提供相关排查记录台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属于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且拒不改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9800元。
9800.00元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