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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爱钗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751165164B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大南山北路33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3
(2026)浙0383民初507号
加工合同纠纷
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2
2026-03-06
(2026)浙0383民初507号
加工合同纠纷
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浙江云端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龙港市人民法院
3
2020-12-21
(2020)浙0381民初11998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24
2022-06-29
(2022)浙0381执1443号
承揽合同纠纷
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瑞安市瀚鸿汽摩配件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资规罚决字〔2026〕第000011号
蔡碎弟未经依法审批,于1993年3月开始擅自占用瑞安市塘下镇凤山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建设地块具体位于塘下镇凤山村海光路117号,东边厂房,南边为厂房,西边为靠河的小路,北边为海光路。2001年7月左右,蔡碎弟在该地块北边拆后重新建设,于2002年2月建设完成,在北边靠近海光路建设成一幢五层框架结构建筑物。2003年5月成立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碎弟),建设后的厂房归该公司所有并由该公司使用,2016年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赵爱钗。2025年9月,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将该地块南边拆后重新建设,于2025年12月建设完成,建设成一幢四层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建设完成后未有后续建设行为。目前该地块现状是一幢是四层框架结构的建筑物、一幢五层框架结构的建筑物,作为厂房使用。根据温州大地测绘有限公司测绘结果,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面积859.51平方米,建筑总占地面积859.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61.85平方米。经核实,该地块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为独立工矿用地。《瑞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为城镇开发边界内,认定符合规划。 综上所述,蔡碎弟、瑞安市奔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之规定。因非法占地行为发生于1993年3月,2001年、2025年都有建设行为,视为建设行为持续到2025年12月,应当使用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之规定,依据《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5年版)》(2025年2月14日施行)第五条,该案件不属于不予处罚、减轻情节的情形,因此参考从轻情节第一款“非法占用土地,但未转换土地用途,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1.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面积在5亩(含)以下;2.占用建设用地面积在7亩以上10亩(含)以下。处退还土地,恢复原状,可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0元以上200元(含)以下罚款”之规定,拟对当事人作从轻处罚,具体处罚内容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每平方米120元罚款,计拾万零叁仟壹佰肆拾壹元贰角整(103141.2元)。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每平方米120元罚款,计拾万零叁仟壹佰肆拾壹元贰角整(103141.2元)。
103141.20元
瑞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9-1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19-01-18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15-07-07
201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15-07-07
2013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