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县涌泉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智禄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21MA19YRHD0D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广厚乡万发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龙市监处罚[2024]124号
李智禄(龙江县涌泉食杂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从事经营活动。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事实。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注册商标商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认定。
4.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
5.实施行政强制决定书及财物清单1份,证明我局依法对侵权商品予以扣押的事实。
6.协助辨认/鉴别通知书1份,证明我局依法委托商标权利人公司进行鉴定的事实。
7.鉴定报告1份,证明商标权利人公司对龙江县涌泉食杂店所销售的“adidas”标识帽子的鉴定结果。
8.商标权利人商标注册证书1份,证明商标权利人公司具有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
9.龙江县涌泉食杂店所销售的“adidas”标识帽子照片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的事实。
罚款0.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龙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