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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孟有注册资本:52.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2747719742C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石帆街道青屿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16
(2021)浙0382民初969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
乐清市人民法院
2
2021-06-22
(2021)浙0382民初51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
叶**
乐清市人民法院
3
2020-10-19
(2020)浙0382民初75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
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7
2020-07-27
(2020)浙0382民初57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兴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温州市兴海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2-03
2020-10-14
(2020)浙0382民初75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与湖南省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9-04
2016-09-04
(2016)浙0382民初69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乐清市九弘新墙材有限公司与乐清市倍蒙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813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乐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459号
当事人于2023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乐清市外溪路车辆运输出现车轮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乐清市非税收入财政汇缴结算户营业部缴纳,也可以通过扫码二维码或登录省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APP,支付宝城市服务界面方式进行自助缴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本数。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乐清市综合执法局(城管局)
2023-1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