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建正 | 注册资本:27643.74866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000742545894R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灵宝市函谷路与荆山路交叉口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07
(2025)豫1282民初477号
劳动争议
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2
2025-01-09
(2024)豫1282民初6364号
劳动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3
2025-01-03
(2024)豫12民终1829号
劳动合同纠纷
纪**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12-25
(2024)豫1282民初6090号
劳动合同纠纷
彭**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5
2024-12-25
(2024)豫1282民初6089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李**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9
(2024)豫1282民初6092号
劳动合同纠纷
袁**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7
2024-12-19
(2024)豫1282民初6087号
劳动合同纠纷
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8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85号
劳动合同纠纷
李**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9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92号
劳动合同纠纷
袁**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10
2024-12-18
(2024)豫1282民初6093号
劳动合同纠纷
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12-22
(2021)豫1282民初3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佳合矿山物资部
裁判文书
灵宝市人民法院
2
2021-08-15
买卖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灵宝市佳合矿山物资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灵宝市人民法院
3
2018-03-06
(2017)豫12民初1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8-03-06
(2017)豫12民初1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7-08-01
合同纠纷
原告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6-07-21
(2014)豫法民三初字第2-2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史**,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15-03-21
(2014)民一终字第292号
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
中川国际矿业控股有限公司
孙**,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8
2015-03-18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孙**,史**,徐*,甘肃鑫山矿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9
2014-11-12
(2014)三民初字第9号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孙**,史**,徐*
裁判文书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14-05-31
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孙**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29
2025-10-22
(2025)豫1282民初3904号
劳动争议
刘;灵宝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8-27
2025-05-08
(2025)豫1282民初71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赵;灵宝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98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8-27
2025-06-04
(2025)豫1282民初548号
劳动争议
张;灵宝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5-28
2025-05-26
(2025)豫1282民初2910号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张**;灵宝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7-28
2023-05-15
(2023)豫1282民初131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灵宝市金凯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7-08
2023-05-15
(2023)豫1282民初1314号
劳务合同纠纷
灵宝市金凯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6-17
2023-06-14
(2023)豫1282民初1315号之一
劳务合同纠纷
灵宝市金凯矿山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3-24
2022-09-30
(2022)豫1282财保26号
财产保全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灵宝市宝一讯电子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279936.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22-08-10
2021-12-09
(2021)豫1282民初34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佳合矿山物资部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85606.50元
民事案件
10
2022-06-16
2021-10-08
(2021)豫1282民初35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灵宝市阳店镇人民政府等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9968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自然资执罚﹝2026﹞004号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3月16日对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2025年3月占用朱阳镇西小河村和老虎沟村19383平方米土地建设380t/d多金属伴生矿石综合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灵宝市朱阳镇西小河村和老虎沟村19383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1938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非法占用土地13431.9平方米,其中892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60元的罚款,罚款计: 壹佰肆拾贰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1428160.00),对非法占用非耕地的农用地4505.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240元的罚款,罚款计:壹佰零捌万壹仟肆佰壹拾陆元整(¥:1081416.00),罚款合计贰佰伍拾万玖仟伍佰柒拾陆元整(¥:2509576.00)。
2509576.00元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6-04
2
灵自然资执罚﹝2026﹞001号
在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于2025年3月份擅自占用灵宝市朱阳镇董寨村19196平方米土地(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林地7125平方米,草地12071平方米))用于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头沟尾矿库新建项目建设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19196平方米其他非耕地的农用地处以每平方米260元的罚款,罚款计:肆佰玖拾玖万玖佰陆拾圆整(¥:4990960.00)。
4990960.00元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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