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锦石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渊渊 | 注册资本:5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81329365320M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城东小区69号4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05
(2025)湘0181民初1425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锦石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榆树市鑫华烟花鞭炮批发有限责任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2
2025-11-28
(2025)湘0181民初135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锦石烟花鞭炮贸易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开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3
2022-02-16
(2022)湘0181民初18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朱**,朱*
浏阳市人民法院
4
2022-02-16
(2022)湘0181民初18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朱*
浏阳市人民法院
5
2021-11-17
(2021)湘0181民初11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周**
浏阳市人民法院
6
2020-07-17
(2020)湘0181民初7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新兴县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7
2019-11-20
(2019)湘0181民初105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郸城县李森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8
2019-11-07
(2019)湘0181民初9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益阳市喜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9
2019-11-07
(2019)湘0181民初94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湘0181民初9433号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益阳市喜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10
2019-10-08
(2019)湘0181民初81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孙**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12-03
(2020)湘0181民初73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无
铁岭利宏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吴焕彬;张翠红
裁判文书
浏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26
2022-02-16
(2022)湘0181民初18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朱*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07-20
2021-07-16
(2021)湘0181执209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吴**、张**、铁岭利宏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03-31
2021-03-30
(2021)湘0181执1853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诉梁**裁定书
55000.00元
执行案件
4
2020-10-30
2020-04-07
(2020)湘0181执3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潢川县富鑫祥鞭炮烟花销售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 裁定书
245472.50元
执行案件
5
2020-10-30
2020-04-07
(2020)湘0181执3274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申请潢川县富鑫祥鞭炮烟花销售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 裁定书
245472.50元
执行案件
6
2020-09-04
2020-08-07
(2020)湘0181民初73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2020)湘0181民初7322号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铁岭利宏泰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吴**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275.0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8-26
2020-07-17
(2020)湘0181民初72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梁**、新兴县供销社综合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6-01
2020-04-07
(2020)湘0181执3275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申请郸城县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109234.00元
执行案件
9
2020-03-30
2019-11-20
(2019)湘0181民初105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李*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7953.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18
2019-11-12
(2019)湘0181民初8144号
买卖合同纠纷
(2019)湘0181民初8144号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与潢川县富鑫祥鞭炮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3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长浏)应急罚﹝2024﹞淮川应急办-2号
2024 年 10 月 30 日,浏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法组织对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提供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图,对样品间定期采取了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但并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决定给予你(单位)人民币肆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4000.00元
浏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11-21
2
(浏)市监处罚﹝2024﹞568号
经查明:2024年1月22日,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至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仓库抽检烟花产品“狂飙加特林”,该产品从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购进,生产者为曲靖市马龙区金鑫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2024年2月7日,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报告编号:1243501194的《检验报告》,称上述被抽检的烟花产品“狂飙加特林”引燃时间、最大允许药量两项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2月20日,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至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营场所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报告结果有异议,当场提出复检要求。2024年4月2日,丽水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报告编号:1243501385的《检验报告》(复检),显示上述被抽检产品引燃时间、最大允许药量两项项目复检结果仍不合格。2024年4月7日,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送达复检报告,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被立案查处。2024年4月18日该案调查终结,4月23日该案被移送庆元县公安局处理,同日庆元县公安局受理。2024年5月21日庆元县公安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同日,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开展调查,经调查取证、案件核审、处罚审批、处罚告知,该案现已办理终结。另查明:2024年5月22日,庆元县公安局向浏阳市公安局移送问题线索及相关案件材料。2024年6月17日,我局收到浏阳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关于移送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线索的函,称接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庆元县局线索移送,查明浙江省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从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200件烟花产品“狂飙加特林”,经抽样检验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建议对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又查明:2024年7月15日,本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浏阳市祥顺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为销售公司,无上述《检验报告》所指不合格产品库存。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收到上述涉案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曾与当事人联系,当事人当时有向对方提出要求召回,但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表示产品已全部分售出去,无法进行召回。经查实,2023年5月20日,当事人以132元/件的价格向曲靖市马龙区金鑫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购买了200件烟花产品“狂飙加特林”,该批“狂飙加特林”于2023年11月17日入库,规格为12个/件,数量2400个,金额共计26400元。2023年12月14日,当事人以144元/件的价格向庆元县万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了上述200件“狂飙加特林”烟花产品,金额共计28800元,缴纳税额285.15元。本案货值共计28800元,违法所得为2114.85(28800-26400-285.15)元。
1、没收违法所得2114.85元;2、并处罚款46080元。
46080.00元
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