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都匀市叁叁得酒餐吧(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蒙宽跃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01MAEK3GG962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广惠街道剑江中路67号金海岸如意府一楼14、15号商业门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匀市监处罚[2025]03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4月28日与都匀市原点酒吧经营者邓雪琴签订《股东退股协议》及《店铺转让协议》,并于当日开展酒吧经营活动。2025年5月2日,因店铺正在转接过程中,当事人暂未办理营业执照仍然在邓雪琴的指导下开展经营。当日晚,因在酒吧入口的推拉门上贴有“未成年人禁入标识”,所以当事人未仔细核实上述9名未成年人身份年龄信息导致上述9名未成年人进入店内饮酒。其中一桌未成年人购买了当事人店内价格148元的酒水套餐饮用,另一桌未成年人购买了当事人店内99元酒水饮用直至被我局执法人员发现。现当事人已于2025年5月14日办理《营业执照》,也于2025年5月19日申请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违法售卖酒类饮品货值金额247元,能够核实的违法所得247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5年5月2日对当事人现场进行检查的《现场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事实。 2.现场拍摄视频1份,证明未成年人在当事人店内饮酒的事实。 3.当事人现场提供的《股东退股协议》及《店铺转让协议》各1份,证明了当事人已重新独立开始经营的事实。 4.对7名未成年人所做的《询问笔录》7份和对应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6份,证明7名未成年人身份和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事实。 5.对当事人所做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了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事实。 6.当事人经营资质证照1份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了当事人及时办理了营业执照和经营者身份合法的事实。 7.收款截图3张,证明当事人向未成年人售酒的事实。
警告#罚款0.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8000.00元
黔南州都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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