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灵寿县宁康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5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杜维芳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6MA07QGLC02所属地区:河北省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广场南街龙源盛世临街商业楼第5栋1-1、1-2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灵市监处罚【2025】064号
灵寿县宁康大药房涉嫌销售劣药
没收违法所得0.0030万元
0.0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04
2
灵市监处罚【2025】051号
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罚款1.8500万元
18500.0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7
3
灵市监处罚﹝2023﹞174号
未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且未建立健康检查人员档案
罚款
3000.0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4
灵市监处【2023】174号
2023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寿县宁康大药房药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药品从业人员李丰善健康证已过期。经警告、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罚款3000元整
3000.0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5
冀市监石处〔2023〕13012623000165号
023年9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灵寿县宁康大药房药品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药房药品从业人员李丰善健康证已过期。经警告、限期责令改正,逾期仍未改正。
罚款0.3000万元
3000.00元
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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