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友丽食品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晓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23MA2EAAPR5L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熟溪街道琉璃南路3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烟处[2023]第108号
2023年10月20日,我局依法在武义县熟溪街道琉璃南路3号,从当事人经营的武义县友丽食品店内,查获涉嫌违法经营的卷烟共计33个品种67.9条,具体品牌数量为:红旗渠(芒果)5条、中华(硬)7条、利群(西子阳光)2条、利群(阳光橙中支)3条、黄鹤楼(软蓝)2条、利群(楼外楼)2条、利群(夜西湖)5条、利群(江南韵)5条、利群(西湖恋)3条、庐山(新)3.9条、利群(红利)2条、云烟(小熊猫家园)4条、好猫(细支长乐)2条、七匹狼(豪迈)1条、红双喜(硬8mg)1条、芙蓉王(硬)1条、利群(休闲)1条、白沙(和天下)1条、白沙(硬细支和天下)1条、中华(双中支)1条、贵烟(跨越)1条、金圣(滕王阁·紫光)2条、芙蓉王(硬蓝新版)1条、三沙(细支)1条、娇子(宽窄好运细支)1条、南京(雨花石)1条、黄山(新制皖烟)1条、芙蓉王(硬中支)1条、云烟(紫)1条、龙凤呈祥(硬世纪朝天门)1条、黄鹤楼(硬金砂)1条、真龙(娇子)1条、利群(软长嘴)2条。检查时当事人在场。因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将上述卷烟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蒋晓丽系浙江省武义县人,在武义县熟溪街道琉璃南路3号从事个体经营,持有我局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被查获的卷烟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均为真品卷烟,当事人无异议。2023年10月19日,当事人从武义县城购进真品卷烟红旗渠(芒果)等共计33个品种68条,用于其经营的武义县友丽食品店内销售,违法进货总额计17575元。截止被查获之日,上述卷烟已售出0.1条,违法所得计2元。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一、我局依法提取的当事人《居民身份证》影印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影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影印件:证实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在武义县熟溪街道琉璃南路3号从事个体经营、进行卷烟、雪茄烟零售业务,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二、我局依法制作的《检查(勘验)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涉案卷烟喷码信息明细表》以及拍摄的《检查(勘验)照片》、查获的卷烟实物:证实了2023年10月20日,我局依法在武义县熟溪街道琉璃南路3号,从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内,查获共计67.9条违法卷烟的事实,记录了案件查处的过程。三、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出具的《卷烟鉴别检验报告》:证实了被我局依法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的67.9条卷烟为真品卷烟。 四、我局对当事人依法制作的《询问笔录》:证实了2023年10月19日,当事人从违法渠道购进真品卷烟用于店内销售的事实。综上所述,当事人作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专卖零售户,为牟取不当利益,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真品卷烟进行销售,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根据上述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本局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的2023年12月11日,依法向被处罚人送达了武烟处告[2023]第108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了被处罚人。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局认为,被处罚人作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烟草专卖零售户,为牟取不当利益,从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以外渠道购进真品卷烟进行销售,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经营管理制度,扰乱了卷烟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综合考虑本案真品卷烟违法进货总额计17575元的违法情节,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2元,处以违法进货总额17575元的8%罚款,计1406元。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 1408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被处罚人改正上述违法经营卷烟行为。本案查获的真品卷烟67.9条,其中64.6条返还被处罚人,其余3.3条因质检留样作损耗处理,损耗卷烟按照其进货单价折合人民币928元补偿给被处罚人。
1406.00元
武义县烟草专卖局
2023-12-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