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欣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艳红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982MADG3K508G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安陆市陈店乡陈店社区峰海街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陆市监处罚〔2025〕178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5年报装的三户水表用户:1.邹欣,地址陈店乡峰海街15号,安装时间:2025.01.05。2.陈新安,地址:陈店乡峰海街1号,安装时间:2025.03.15。3.邱建安,地址:陈店乡峰海街17号,安装时间:2025.05.19。水表生产厂家: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型号:LXS-15Y(小机芯),规格:DN15(普)。生产日期:2024.02。合格证:检51。上述已安装使用的三块水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属于非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鄂市监法规(2023)7号)第十八条第 (二)项“一般处罚的罚款在法定罚款上限值的30%以上(含上限值的30%)至上限值的70%以下(不含上限值的70%)范围内确定;”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水表,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350.00元,上缴国库。
350.00元
安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