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百信医院(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段文正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341059203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20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0
劳动争议
赵**
天津百信医院(普通合伙),天津河西五洲医院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2
2025-08-12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3
2025-08-05
劳动争议
天津百信医院(普通合伙)
王*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4
2025-07-03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5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6
2025-05-15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7
2025-05-08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8
2025-03-13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9
2025-01-16
劳动争议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30
合同纠纷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6-02
2023-04-06
(2023)津02民终574号
清算责任纠纷
上海昱跃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仲**等清算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4-27
2022-03-29
(2022)津02民终39号
合同纠纷
天津百信医院、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1-16
2019-11-25
(2019)津0105民初87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天津百信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7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1-16
2020-01-13
(2019)津0105民初8747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百信医院、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107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1-16
2020-01-13
(2019)津0105民初8747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与天津百信医院、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1-08
2020-01-07
(2019)津0105民初874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河东仁爱医院有限公司、天津百信医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1-02
2019-11-26
(2019)津0105民初874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天津河东仁爱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8-30
2019-08-06
(2019)津0101财保38号
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百信医院其他民事裁定书
1230292.86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9
2017-12-28
2017-12-20
(2017)津0102民初9166号
劳动争议
天津百信医院与刘*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2060.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河东市监处罚〔2026〕147号
经查,当事人取得了《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为经营所需,在美团平台设立了“天津百信医院 胃肠检查中心”店铺,该店铺内团购项目包含“睡眠式无痛胃镜”等项目,该项目展示页面有团购详情、购买须知、网友评价等内容,其中有标注有“提供舒适的诊疗环境”的就医环境图片(内含诊疗设备、就医环境等照片)、CV-290奥林巴斯电子内镜的图片(内含高清摄像、专业指导、精准筛查、轻松舒适、当天检查当天出结果的文字介绍)等对其就医环境、医疗器材等硬件设备进行带有主观色彩的推介的内容。
当事人于2017年7月6日注册微信公众号“天津百信医院”,该公众号2017年10月13日-2026年1月21日共计发布94篇微信公众号消息内容。其中,包含有:
消息1:2025年11月11日发布的“七旬老者重获新生--脑梗心衰患者康复赠锦旗,盛赞百信医院内科精湛医术”;
消息2:2025年6月22日发布的“大爱托起生命之光-成功救治70岁高龄颈椎重症患者”;
消息3:2025年11月13日发布的“八旬京剧名家孙元喜在百信医院康复期间接受央视专访-杏林春暖映梨园,仁心仁术护健康”。
以上3条消息含有介绍视频,患者从入院时身体状态、救治方案、护理情况、康复情况介绍的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形象做证明的内容。
另有消息4:2025年9月12日发布的“天津百信医院肝胆外科:微创技术引领者,守护健康的‘胆’剑先锋”;
消息5:2025年9月19日发布的“天津百信医院内科肠胃中心-以尖端技术与人文关怀,守护百姓‘胃’来”;
消息6:2025年10月17日发布的“国家级糖尿病足专家王鹏华教授领衔 百信医院糖尿病足诊疗中心正式启航-万例经验奠基,多学科协同诊疗,为糖足患者筑起‘足部防线’”;
消息7:2025年12月6日发布的“天津百信医院骨科诊疗中心-‘精于专、胜于广’以精细化服务重塑品质医疗”。
以上4条消息含有对当事人医院的肝胆外科、骨科诊疗中心、糖尿病足诊疗中心、内科肠胃中心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诊疗流程、诊疗效果等进行主观性评价的内容。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2025年第29号第二条:“医疗广告是指利用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服务的广告。”、第六条:“医疗机构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发布医疗广告:(一)对本机构就医环境、医疗器材等硬件设备进行带有主观色彩的推介;(二)通过对本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的诊疗技术、诊疗流程、诊疗效果进行主观性评价或者保证性承诺等方式,对本机构进行推介;”的规定,上述美团店铺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均应认定为医疗广告。
另查,当事人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津)医广【2025】第11-04-06号”不包含上述美团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且发布前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故上述内容满足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构成要件。
当事人已对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广告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的形象作证明的医疗广告,介绍其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的医疗广告进行删除,本案中当事人为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因上述广告为当事人自行发布
1.警告,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1
2
津水不罚字【2024】0609号
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
-元
天津市水务局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