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道外区嘉禾快餐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艳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4MAC3060X8G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河新区713栋4单元1层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外市监处罚[2023]291300304号
2023年7月24日,我局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交接单,线索为哈尔滨市道外区嘉禾快餐店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制售冷食类食品凉拌豆腐。本局于2023年8月11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陈述该店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该店制售冷食类食品凉拌豆腐共计10份,5.80元/份。对上述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负责人作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制售冷食类食品。 另查明,2023年3月7日我局受理过该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售自制饮品“豆浆”的案件移送交接单(案源编号:2023-308号),因当事人首次违法,我局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当事人作出限期责令改正并给与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措施。 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售冷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3年10月31日案件调查终结。 当事人制售的冷食类食品凉拌豆腐共制售10分,售价5.80元/份。其货值金额:10份×5.80元/份=58.00元,违法所得:58.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黑龙江省小餐饮核准证复印件、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售冷食类食品凉拌豆腐的事实; 3.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取的行政措施情况; 4.对当事人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制售冷食类食品凉拌豆腐情况; 5. 2023年3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同类违法行为首次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上述法律文书送达回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在本案前已发生过同类违法行为; 6.案件来源登记表,证明案件来源及性质。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2000.00元
哈尔滨市道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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