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汇成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卫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3MA383PYHXR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王村坂村4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22
(2021)赣1181行初79号
工伤认定
玉山县汇成建材有限公司
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兴市人民法院
2
2021-07-21
(2021)赣1181行初79号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
玉山县汇成建材有限公司
玉山县人民政府,玉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市德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16
2022-02-28
(2022)赣1123财保4号
财产保全
朱**、刘*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00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路政罚﹝2025﹞2837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24日14时40分,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金东区赤松镇下钱村路段检查时发现玉山县汇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玉山县汇成建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农业银行金东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肆拾元整。
7740.00元
金华市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2025-11-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