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4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志磐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502694364780M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社区下部路4-1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5-14
(2026)闽0502民初3108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建窑经贸有限公司
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1-27
(2025)闽0502民初664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星支行
林**,李**,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9-11
(2025)闽0206民初14930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厦门农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李**,黄**,四川锐孚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林**,李**,南充锐虎电动车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4
2021-07-05
(2021)闽0502民初178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道田中社区居委会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泉鲤市监浮处罚〔2025〕002号
2025年1月8日,我局收到来自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案件线索移送函,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当事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1辆(品牌:锐孚,产品型号:TDT06Z)系向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购进的,经检验该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制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尺寸限制要求 经查,涉案的四辆电动自行车(品牌:锐孚,产品型号:TDT06Z,车架号分别为225622311036955、225622311033579 、225622311036956、225622311038367)由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因该4辆与晋江局移交的案件线索中的电动自行车属同一批次,根据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的检验结果(检验报告:4301241000562-Q),上述4辆电动自行车改装鞍座和衣架的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和衣架宽度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2月3日向鲤城区正意电动车商店售出该款电动自行车4辆,型号TDT06Z:1050元/辆(不含电池),收到检验报告后自行召回,案发时均未售出,因双方协议“有售出才结款项”故无违法所得;2024年1月12日向晋江市陈埭镇凌江摩托车店售出电动自行车一辆,型号TDT06Z:1050元/辆,违法所得1050元。 综上,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货值金额总计5250元,违法所得1050元。 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之规定。
罚款(7875元)|没收违法所得(1050元)|没收非法财物(4元)
7875.00元
泉州市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5
2
﹝泉鲤﹞应急罚﹝2023﹞28号
2023年7月25日,鲤城区常泰街道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泉鲤政文﹝2023﹞98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鲤城区常泰街道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7.25”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泉州江海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员工袁吉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未制止和防范袁吉相﹝未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未断电情况下手持非绝缘金属工具剪切电线的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人民币300000元
300000.00元
鲤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3-12-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