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褚卫东 | 注册资本:6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000531090778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东江新区五号路泰和丽景13号楼1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06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者*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2
2019-12-04
(2019)甘1202民初50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者*,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3
2019-12-04
(2019)甘1202民初50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9
2022-07-29
(2022)甘1202民初2547号
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李**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9-29
2022-07-19
(2022)甘1202民初2428号
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9-29
2022-07-19
(2022)甘1202民初2427号
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孙*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9-29
2022-07-19
(2022)甘1202民初2429号
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陈**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1-23
2021-11-12
(2021)甘1202民初4445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22
2020-10-14
(2020)甘1202民初330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4
2020-01-19
(2020)甘1202执38号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李**服务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19-12-11
2019-12-06
(2019)甘1202民初503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者*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10-21
2019-10-10
(2019)甘1202民初3732号
不当得利纠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赵**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12-30
2018-12-25
(2018)甘1202民初41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5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武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
发现该小区水泵房内二号消火栓泵手动无法启动;湿式报警阀前后压力超出正常压差;消防水池液位显示管故障多年未更换;测试两处室内消火栓水压压力不足;两处送风口防排烟设施无法正常启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小区内部分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占用,妨碍消防车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40000.00元
陇南市武都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6-05
2
(陇)市监罚﹝2023﹞5-5号
经查实,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维护的3号楼1单元503电表表显扣除费用单位为1.0元/千瓦时,于用户缴费时用电费率0.56元/千瓦时不相符,存在涉嫌转供售电标价之外加价;又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508号)文件2021年8月发布以来,该小区未能按照文件要求执行电价调整,继续沿用0.56元/千瓦时的转供电费率至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合规二次供电价格组成为0.515元/千瓦时(由国网陇南市武都区供电公司证明)加上上述文件内要求0.03元/千瓦时,共计0.545元/千瓦时,该小区物业公司执行电价超出规定电价0.015元/千瓦时,涉嫌转供售电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贾永东对以上违法行为予以认可。
对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92487.47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92487.47元,大写玖万贰仟肆佰捌拾柒元肆角柒分整。
92487.47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3
(陇)市监罚字﹝2023﹞5-5号
陇南泰和丽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标价之外加价收取电费及转供电不执行政府指导价
罚款:92486.47元;
92486.47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