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蒙发冻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佳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604MA2FHP6R42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浙江石狮商贸城副食品批发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虞市监处罚〔2023〕1411号
案情及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3年11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抽样的杭笋肉卷的检验报告(NO:202338409)。同时在异议复检期内,当事人未提出异议及复检要求。
当事人于2023年7月21日向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冷冻食品交易市场林明生冷冻食品商行订购了5箱(4袋/箱)不同批次的杭笋肉卷,金额总计为615元,计123元/箱。当事人购进后以40元/袋(160元/箱)的价格对外销售。抽样人员于2023年9月11日以160元/箱的价格买样送检的1箱杭笋肉卷,因同批次的杭笋肉卷仅一箱,故当事人除被抽检的杭笋肉卷外,未销售过同批次的不合格杭笋肉卷。故本案货值金额以杭笋肉卷总数1箱计算为160元,违法所得为37元。
同时查明,进货时当事人查验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涉事批次食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并保存了进货单据,相关留存的资料已作为证据提供。
溯源情况:本局已将不合格杭笋肉卷的检测情况发函至供应商所在辖区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生产商所在辖区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0.00元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