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蒋朝书五金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朝书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1MA6E99YC9J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开阳县冯三镇街上(派出所附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开市监处[2023]67号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之规定。为查明事实,2023年5月9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涉嫌未按期报送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3年5月9日企业负责人蒋朝书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冯三分局接受调查,蒋朝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开阳县蒋朝书五金店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执法人员于当日对蒋朝书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一份,以上证据材料均由蒋朝书签字予以确认。
调查认定的事实:开阳县蒋朝书五金店未按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于2022年7月8日被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本案对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本案属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我局具有管辖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蒋朝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1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及市场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对蒋朝书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未按期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情况。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截图2份,证明开阳县蒋朝书五金店未按期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
罚款0.02万元#
200.00元
贵阳市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