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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晓锟注册资本:11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4560K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桥头镇黎明路1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06
(2024)苏1081民初37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仪征市人民法院
2
2024-12-05
(2024)青0121民初4781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县德盛砂石厂,杜**,杜**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3
2024-07-18
(2024)苏1081民初37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罗**,江苏仪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仪征市人民法院
4
2024-05-14
(2023)青0121民初1334号
合同纠纷
青海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5
2024-03-07
(2023)青01民初153号
合同、准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厂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1-02
(2023)青2801民初3258号
合同纠纷
青海一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7
2023-09-08
(2023)青0121民初1334号
合同纠纷
青海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
2023-08-29
(2023)青0121民初1334号
合同纠纷
青海同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9
2023-08-16
(2023)青0121民初28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大通康奎特科技有限公司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10
2023-08-02
(2023)青01民初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晨之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3-07
2023-11-13
(2023)青01民初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晨之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3-04
2023-07-11
(2023)青执复32号
其他案由
青海水泥厂、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3-12-30
2023-12-25
(2023)青0121民初56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鸿盛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3-11-30
2023-11-06
(2023)青2801民初3258号
合同纠纷
青海一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7-31
2023-07-04
(2023)青0121民初31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西宁瓦轴物资有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3-04-28
2023-04-21
(2023)青0121民初1772号
恢复原状纠纷
张**、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恢复原状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3-04-20
2023-04-07
(2023)青0121民初338号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陈**、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3-02-23
2015-09-29
(2015)青民三初字第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青海盐湖新域水泥制造有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2-09-20
2022-09-14
(2022)青2801民初1955号
借款合同纠纷
格尔木盛海土方工程有限公司、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1-05-06
2021-04-27
(2021)青28民终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隆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应急罚20240043号
2024年5月7日,西宁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024年3月8日制包车间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权维荣无证上岗作业);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制成车间2#水泥磨电机转子未安装防护装置)。
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青海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4-05-20
2
大市监案处字﹝2023﹞40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列入目录产品的进出口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之规定。《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款:“硅酸盐水泥熟料列入工业产品目录表,表1水泥产品单元、产品品种及说明第2项,需获得本单元生产许可证,方可对外销售”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已构成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180000元。
180000.00元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